1949年以来的考古发掘材料证明,我国制造和使用玉器的历史源远流长。自新石器时代以来,玉器作为一种重要的物质文化遗物,不仅在中华大地上有着广泛的分布,而且在各个历史时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,同时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从而在中华文明史上形成了经久不衰的玉文化传统,这是中国文化之所以能独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既然玉器和玉文化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,学术界本该予以高度重视。但实际上,无论是在理论上,还是在基础方面,玉器和玉文化的研究还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。玉器的学术研究与社会上的“爱玉热”形成了强烈的反差。因此,探讨和研究玉文化,建立玉文化学术体系已十分必要。笔者不揣浅陋,拟就玉文化的研究范畴发表自己的一点心得,不妥或有疏漏之处,敬请教正。并希冀此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。
一、“玉”、“玉器”的概念
在探讨研究玉文化之前,首先必须对“玉”、“玉器”的概念有一个明确的界定“玉是远古人们在利用选择石料制造工具的长达数万年的过程中,经筛选确认的具有社会性及珍宝性的一种特殊矿石”。《说文解字》释玉为“石之美者,玉也。”《辞海》则将玉简化地定义为“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。”这几种说法就是我们今天广义上所说的玉,它不仅包括和阗玉、翡翠,而且包括南阳玉、岫岩玉、玛瑙、琥珀、水晶、珊瑚、绿松石、青金石等其它传统玉石。现代矿物学把玉分成硬玉和软玉两大类,硬玉即翡翠,而软玉主要是指新疆的和阗玉,这就是狭义上的“玉”的定义。从我国用玉的历史来看,只是在商代以后才大规模使用新疆和阗玉,而在此之前各地使用的玉材基本上是就地取材的各种美石。因此,中国玉的定义,不能单纯地依赖现代矿物学的标准,而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出发,尊重传统的习惯,把广义的玉作为我们研究玉器、玉文化的对象。
关于玉器的概念,我们认为,广义上的玉器应该具备三个特点:
一、是在形制上具备典型玉制器的基本样式;
二、是材料上符合“美石”的要求;
三、是制成的玉器必须是由制玉的特殊制作方法如碾磨、钻孔等技术完成的,而不是一般的制石工艺所能完成的。再者,我们所研究的玉器,应是具有一定历史年代的,必须强调它的历史文物价值。属于现今生产的玉器,是工艺品或具有某种专门用途的物品,不是我们的研究对象。
浅析中国玉文化研究范畴
阅读次数: 加入时间:2010-05-19 作者:




















